按照学校活动办要求,为确保我院活动取得让师生看得见、真满意的效果,现结合我院实际,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环节“群众评价”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时间安排
群众评价安排在5月23日进行。
二、评价对象
学院领导班子。
三、评价方式
我院领导班子单独组织“群众评价”,由我院党总支组织实施,学校督导组具体指导。
四、参评人员
学院全体教职工、学生代表10人。领导班子成员不作为参评人员参加“评价”。
五、“群众评价”内容
对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。群众评价重点测评征求意见、“梳辫子”和学习教育组织情况,具体测评内容包括:
1、学习教育情况: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动员、讲党课情况;②中央、省委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;③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;④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。
2、征求意见、“梳辫子”情况:①坚持开门搞活动,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;②畅通民意渠道听取意见情况;③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;④对征求到的意见“梳辫子”、建台账情况。
3、立行立改情况:①本单位“四风”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;②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;③初步建章立制情况。
六、“群众评价”程序
1、发布公告。会议至少提前1天向参评人员发布公告(包括时间、地点、参评人员、测评内容与方式等),并通过校园网发布《学院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、征求意见情况综合报告》。
2、民主测评。①民主测评会由院长主持,党总支书记通报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(综合报告);②学校督导组组长讲话;③组织参评人员填写群众测评表;④学校督导组收回测评表。
3、汇总梳理。按照规定,领导班子的测评表由督导组负责汇总、反馈。“好”与“较好”率2/3以上的,报校活动办同时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;“好”与“较好”率低于2/3的,报校活动办同意后方可反馈。
4、形成报告。结合征求意见情况,依据测评结果,形成《学院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报告》,报督导组审阅整理后,报送校活动办。测评结果在我院内部以一定形式公开。
5、结果运用。对“群众评价”结果进行系统分析,找准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,对每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,进一步改进工作,转变作风,扎实推动活动开展。
七、组织实施
“群众评价”工作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,党总支发挥主体作用,督导组全程指导督查。
确定参评人员比例和对象时,要充分考虑单位实际,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统一、知情度和关联度相一致。组织测评时,要严肃测评纪律,严禁弄虚作假,力戒搞形式、走过场。
2014年5月19日